信用调查常见问题

日期:09-05 来源:未知

   一、能查到某企业甚至个人的诉讼记录吗?

  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联网的诉讼记录查询系统,即使在当地,也必须通过律师分别到各区、各级法院查询。这个过程很繁琐、效率低、成本高,对于一份信用报告而言,通过去各法院一一查询的方式来了解诉讼记录,是很不现实的。

  根据这种现状,信用报告中的“诉讼记录”,主要是调查员通过正、侧面调查了解到诉讼线索,再侧面验证后提供的,而不是真正完整、全面的诉讼记录。

  二、能查到企业和个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吗?

  征信公司、部分律师事务所有“资产调查(asset search)”这项服务,但主要是针对企业法人的,一般包括: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专利权、著作权、车辆等的现状和是否被提供担保等。对于证券、银行帐户、银行存款等和货币性流动资产有关的信息,由于有关部门对这方面信息的严格保密,很难获得完整、准确的信息。存货等实物性流动资产,也因为其易变化、易转移而难以了解到实时的信息。

  对于个人,除了生产设备以外,其余查询的项目和企业相似。但因不同地区的资产登记信息是分割的(企业资产登记也一样,但对个人的调查渠道一般较企业要窄得多,加大了个人资产调查的难度),当个人在不同城市购置不动产、车辆等资产,这时查询到完整信息的可能性就很低了。而且,个人可能以珠宝、现金、字画、古董等形式拥有财产,难以查证。因此,对个人所作的资产调查一般是局部性、针对性的,例如,专门对其在某地的不动产所有情况作调查。

  一般而言,对非私营性质的企业、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有实体的生产型企业,资产调查的效果较好。原因是:

  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和个人,信息披露渠道很狭窄,而且很容易存在企业和个人资产混用、公司资产登记在个人名下、个人实际拥有资产登记在亲友名下等情况,债权人取证很难,在“有限责任”的保护下,常望资产而兴叹,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去执行财产。

  而生产型企业一般拥有厂房、设备等较稳定的固定资产,相对较易查找;而贸易型企业许多没有固定资产,资产流动性强,容易在短期内处理掉,债权人常晚了一步。

  三、能了解到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记录吗?

  这是做信用调查的企业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能事先知道交易对手有过“前科”,那么会选择绕道而行、严格控制信用条件等措施,避免重蹈覆辙。

  公开不良记录对于提高“失信行为成本”、威慑失信者有重要作用,但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国、强大有效的不良记录数据库需要很大的投入和长时间的努力。我国在这方面起步很晚,现在有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本地区的个人信用记录,信息量和信息覆盖范围还较少,以后会逐步完善起来。

  对于法人的不良信用记录,目前有银行系统间使用的“信贷信息查询系统”,银行可以查询某法人单位在其它银行的贷款信用信息,规避因银行与银行之间信息阻隔,失信贷款人继续从其它银行获得贷款的风险。但是,这个系统只有法人在银行借贷方面的信用记录,没有商业交易信用记录;而更遗憾的是,这个数据库不对银行系统外的单位放开。

  征信公司在信用报告中所提供的“信用记录”调查方式和“诉讼记录”相近,主要是通过向和其有关的方面(如供应商、客户、银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等)查询,了解第三方的反映和评价。

  善于发现问题是信用调查的关键

  四、征信公司能查出某企业所有的银行帐户吗?

  不能,至少现在通过合法的渠道不能。

  提出这种要求的企业通常为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而准备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债务人的银行帐户资金以备偿付。申请方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是必要的条件。

  但是,开户单位的银行帐户开户信息是由人民银行统一归口的,而目前这方面的信息未对社会公开,征信机构缺乏合法透明的渠道来查询。所以,一般来说,除基本帐户外和少数几个曾在交易中用过的帐户外,债权人很难得知其余的帐户。

  许多债务人早就“留了一手”,除基本帐户外,开有多个帐户,有的甚至基本帐户里只有几百元,大笔资金往来根本不通过基本帐户。显然,在向某些狡兔三窟的债务人追索欠款时,债权人常常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劣势。

  现在还没有有效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只能提醒广大企业加强事前、事中的信用风险监控和事后的及时追讨,尽量避免恶意失信的公司混入客户队伍中渔利。

  五、财务数据完整的信用报告就是一份好报告吗?

  当然,财务数据是一份信用报告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信用评分的重要依据。但是,正如信用管理不等于财务管理一样,财务数据的完整性不能代表一份信用报告的质量。

  判断一份信用报告质量的最根本的依据是:是否合理地揭示了交易风险的程度。这种合理的揭示体现在许多方面,例如经营的合法性、资金的来源和充足程度、以往信用记录、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的素质、发展的历史、扩大规模的方式、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行业风险、股东/经营者的背景和性质、或风险、发展前景等。

  例如,我们调查过西安某外资企业,该公司向我们的客户订购约100台电梯,但调查员发现该公司的经营不正常,公开从事的业务和房产开发实际根本没有关系。经进一步向多个渠道查询,该公司成立已有1年多,但注册资金还未到位,宣称将开发的土地也只是在“规划”,没有落实。这个空壳公司的用意是想“空手套白狼”,利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热情投机房地产,用贷款、承包商和供应商垫款来赚一笔。与这种一无资质经验,二无资金实力,三无商业信誉的企业合作,蕴藏的风险无疑是巨大的。这份信用报告虽然没有财务数据,但是得到了客户的赞赏,因为它提供的信息使客户防范了落入陷阱的风险。

  此外,许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水分很大,并不可信。财务数据尽管重要,但我们不能迷信财务数据,而应结合多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其信用等级。

  六、为什么新成立企业没有评级?

  我们对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都不作信用评级。新成立的企业可供参考的历史信息很少,我们难以通过以往发展的痕迹判断其商业信誉和实力。而且,新企业的经营没有充分展开,发展的变数很大,前途不确定。所以,即使对这些新企业作信用评级,可靠度也比较差,出于谨慎起见,我们只予评分,不予评级。信用管理人士可着重于从其股东背景、资金规模、管理团队、业务性质、发展计划等方面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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