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引争执 北漂大学生持刀杀死房东夫妇
日期:02-20 来源:未知(原标题:退房引争执 男子杀房东)
李某在退房时因押金、上网费等与女房东发生争执,二人先是发短信相互辱骂,进而发展到李某持刀将女房东夫妇杀害,而陪同女房东前往的父亲和弟弟也被扎伤。案发后,李某虽然主动投案自首,但难逃法律的严惩。如今,李某已被北京市二中院执行死刑。原本一起常见的租房纠纷演变为一起惨案,不禁令人唏嘘。
租房合同到期 不满房租涨价
李某大学毕业后从河北老家来京工作,加入“北漂”一族。案发前,他在北京一家数码科技公司上班。发生惨案的房屋位于大兴区某镇一小区内,房主是张女士。这是一套回迁房,是张女士母亲的房屋拆迁后送给女儿的。
李某自2012年10月租住在此,2013年4月27日又与张女士续租了一年,每月1700元租金。李某还以张女士的名义申请了宽带,上网费由他支付。因房租一次性交清,两人平日联系不多,关系也很一般。事发前十天,张女士给李某打来电话,称房子马上到期,问他是否续租,如果续租,房租要涨至每月2000元。一听说涨价,李某心里很不乐意,很生硬地回了一句“不租”,便挂断了电话。
退房发生龃龉 电话短信开吵
由于已经适应了周围的居住环境,又想到搬家太折腾,后悔的李某找张女士商量,问她能否降些房租,语气也缓和了许多。经过协商,张女士同意只涨200元,但前提是至少要租一年。但李某刚换工作不到半个月,手头比较拮据,一时拿不出一年的租金,最终还是决定不续租了。
张女士催促他尽快搬家,称房子到期后就去收房。随后,张女士又将房屋出租的消息挂在了网上。此后,李某想起押金还未退他,就发短信提醒张女士收房时退还。“退钱没问题,等你交完网费后再退。”“网费不是自动扣费吗?我已经提前交了。”两人为此在短信里争执了起来。“她说我不懂,我就说她傻。她急了,打电话骂我有病,我俩在电话里吵了起来。”
吵架被揭短处 生出报复念头
之后,李某和母亲搬到了附近一处住房,但仍有一些物品放在原处没来得及收拾。2014年4月27日是房屋租期的最后一天,当天9点,李母独自返回原住处收拾。在家休息的李某收到了张女士的短信,提醒他10点收房。李某迅速回复,“带上押金。”而张女士回复称,“别废话,把水费交了,一分也差不了你的。”
之前说欠上网费,这次又说欠水费,李某怒了,觉得房东欺负人。他回短信说,“嘴巴放干净点,别让老子抽你。”之后,二人发送多轮短信互相辱骂。回信中一句“你媳妇儿活该跟人跑了”,刺痛了李某。李某有过一段维持了三年的婚姻,2012年底因性格不合与妻子协议离婚。被戳到痛处的李某丧失了理智,生出报复念头。
担心吃亏带刀 找人壮胆未果
想到张女士是本地人,如果带人来打架,自己肯定吃亏,于是他从屋里拿了一把水果刀放进了裤兜。他在小区门口转了一圈,想找认识的人陪他一起去壮胆,但没有找到。随后,他步行到原来的住处。
当天,张女士还与中介约好上午10点去看房。如果李某不走,房子租不出去。想到这里,张女士叫上丈夫陪她一起去“轰人”。同住一栋楼的母亲担心女儿、女婿和李某发生肢体冲突,便和老伴陪同前往。得知姐姐挨骂,张女士的弟弟出于担心也跟着来了。
进门脚踹房东 挥刀扎死两人
一家五口人敲开了房门,却只看到李某的母亲。张女士怒气冲冲地问李某在哪儿,李某的母亲没有理会。想到跟一个老太太说不清楚,这家人正准备离开,李某上楼了。李某快步走到张女士面前,阴沉着脸问了一句:“你骂谁臭外地的,谁媳妇跟人跑了?”随即,一脚踹向她的腹部。而张女士用手抓向李某的脸,二人就此厮打起来。张女士的丈夫、父亲和弟弟见状围了上去,对着李某一顿拳打脚踢。
“他们用拳头向我头上乱打,我就用双手护着头。我憎恨一群人打一个人,被打急了,就从裤兜内拿出刀。”据李某事后交代,他有500度的近视眼,眼镜被打掉后,他看不清对面的人,只是用力挥舞手里的刀,直到对方的拳脚停下来,才住了手。
互殴中,李某的头部受伤,身上还有抓伤。戴上眼镜后,他看到张女士夫妇倒在地上,并流了一摊血,这才恢复了些许理智,意识到闯下了大祸。他赶忙拨打“110”后,直奔小区对面的派出所投案自首。而张女士的母亲也拨打了“110”与“120”。但急救医生赶到时,张女士夫妇已停止了呼吸。张女士的弟弟腹部被扎伤,其父胳膊也受了伤。
性情一向暴躁 打同事致离职
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李某被诊断为神经症性障碍,实施违法行为时因现实冲突激惹,处于生理性激情状态。但鉴定同时指出,李某无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辨认与控制能力存在,因此评定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悉,离婚前几个月,李某就出现焦虑、抑郁状态,还因此多次到医院就诊。李某前妻的证言也显示,李某性情比较暴躁,出门在外总和别人发生冲突。事发前一个月,李某因在办公室对一个男同事拳打脚踢被前单位辞退。在同事眼里,李某虽然业务能力强,但脾气大,遇事就犯急,说话挺冲,与同事关系不好。结果,入职新单位不到半个月,他就与房东发生冲突,导致二死二伤的严重后果。
开庭时,李某辩称,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他拿刀乱扎是想把被害人驱散,根本没想后果。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李某上学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加之有自首情节,故请求轻判。根据律师出示的中国联通出具的证明,张女士家的宽带业务于2014年4月14日撤机,2014年4月欠费0.6元。
防卫行为被否 自首仍判死刑
市二中院认为,李某持刀多次扎刺四名被害人,其中扎刺张女士胸部3刀,扎刺王某胸部、上腹部各1刀,从扎刺部位、力度和刀数来看,显见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而且,李某首先殴打张女士引发双方互殴,并非防卫行为。
双方矛盾本可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途径解决,不足以成为李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理由,且被害方未携带作案工具,亦未首先殴打李某,故不能认定具有过错。李某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李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现被执行死刑。
【律师提醒】
房东无权
强制“清房”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雁峰说,作为房东,合同到期后有权提出如果续租将要增加租金。如果承租人同意续租,租金可另行协商。
对于合同到期前房东有无义务通知承租人,则分两种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定期合同,房东没有法定义务提前通知租户,因为租赁期满,正常情况是租户返还房屋。但从情理角度讲,房东应当提前询问租户是否有续租的想法。
如果是不定期合同,因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房东解除合同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多长时间属于合理期限,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认为是一个月。
同时,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也应按期腾房,到期不腾退,房东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不能强制“清房”。强制执行只有法院和行政机关才有权力实施。若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找不到房屋,房东可酌情延长租赁时间。
张雁峰说,此案再次警示,遇事莫冲动,更不要使用暴力。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理解和体谅,否则可能害己害人,追悔莫及。某地公安机关张贴过一幅标语,大意是“被打了住医院,打人了住监狱”,发生悲剧两败俱伤,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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