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争吵 妻子锤杀熟睡丈夫
日期:03-27 来源:未知核心提示
去年11月,在鹰潭市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妻子因为家庭琐事,竟然持铁锤将熟睡中的丈夫打死。近日,该案由鹰潭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某英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为她逃匿提供帮助的被告人常某,因犯窝藏罪获刑。
因家庭琐事杀死丈夫
2013年下半年,董某怀疑妻子董某英有外遇,便向董某英提出离婚,遭到对方拒绝后,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2013年11月13日凌晨1时许,董某打完麻将回到家中,拿了几件衣服准备外出,董某英欲跟随其一起离开,二人随之发生争吵。“我明天就跟你去办离婚手续。”随即,董某甩门而去。
约4小时后,董某回到家中,走进房间休息。没过多久,董某英走到董某的房间,从门后拿了一把铁锤,砸向正在睡觉的董某。
董某的儿女听到声响后立即走进房间,发现父亲没有反应,立即拨打120和110报警。当天上午9时许,董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外甥帮小姨潜逃获刑
事发后,董某英逃离现场,将铁锤和手机扔掉,并躲藏在离家不远的一处砖瓦厂内。案发当日22时许,董某英搭乘摩的来到姐姐董某莉(化名)家中,打算向她寻求帮助,然而,董某莉并不在家,只有董某莉的儿子常某在家。
当得知小姨打死姨夫准备潜逃后,常某随即给了董某英衣服、毛毯、鞋子和500元钱,让她潜逃。10分钟后,董某英带上上述物品,离开了常某家。2013年11月14日下午,董某英搭车来到南昌麻丘。4天后,民警将董某英抓获归案。董某英被抓获后,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12月,该起故意杀人案在鹰潭市中院开庭。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英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常某得知被告人董某英将丈夫打死,仍为其提供衣物、钱财,帮助其逃匿,常某的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文/李国盛 孔梦娜 记者杨海涛(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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