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内出轨丈夫起诉离婚 获精神赔偿2.5万元

日期:12-30 来源:未知

 妻子安某婚内出轨,反而到法院起诉离婚,当接到法院传票,丈夫李某气愤不已,始终不愿相信这是真的。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随后,李某诉请损害赔偿,获赔2.5万元。

 
安某诉称,其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2003年登记结婚,次年便生下了可爱的儿子。新婚伊始,家庭还算美满幸福,但生活的压力随着婚姻生活的持续渐渐显现。安某在婚后发现李某患有遗传性类风湿疾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而李某又无一技之长,家庭生活全靠安某微薄的收入及娘家接济维持,而李某性格孤僻、暴躁,经常与其吵架。几年来,双方分居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李某辩称,其与妻子安某有良好的婚姻基础,婚后自己忍受病痛折磨,外出务工,努力养家。而安某却在婚内与异性公开同居生活,弄得街坊邻居人尽皆知,但为了维系家庭的完整,对妻子安某的行为一直予以容忍。
 
庭审中,安某对李某辩称的婚内出轨行为表示认可。
 
法院审理认为,安某在婚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安某诉请离婚,应予支持。同时,安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给李某造成一定的损害,李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判决生效后,李某诉请损害赔偿,经调解,安某赔偿李某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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