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子组团骗婚 定州多人被骗彩礼近百万

日期:11-05 来源:未知

 (原标题:“越南女子”组团骗婚,我市多村多人被骗彩礼近百万!)

 
10月24日,定州市公安局经过周密布控,在周村镇某村将涉嫌以婚诈财越南籍嫌疑人——25岁的越南女子海某成功抓获。
 
10月24日14时,市公安局在调查走访中获得线索,涉嫌以婚诈财的江苏警方上网逃犯海某藏匿在定州市周村镇某村。获此情况后,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展开行动,经周密布控当日下午17时许,成功将嫌疑人海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海某对其在江苏省丰县以结婚形式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海某已被移交江苏警方。
 
以婚诈骗的“越南女子”海某藏匿我市被抓的消息在群众中引起很大关注。记者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我市近年来也发生了多起“越南女子”骗婚案件,不少村民上当受骗,损失惨重!
 
案件一:
 
开元镇三十出头的村民孙某因为各方面条件一般,婚姻大事一直没有着落,父母忧心不已。家人曾四处托人在本地为孙某说媒,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后来,经中间人介绍,了解到广西那边只要花点钱就能找到媳妇。去年6月,孙某便和父亲带着12万元“彩礼”来到广西,顺利娶回了现在的媳妇。随后的两个月内,孙某媳妇直接或间接介绍了至少5名越南女子“嫁”到附近各村。而迎娶这些新娘时,对方称自己没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入境手续,也就没能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只在村里摆了酒席,宴请亲朋。
 
到了2017年年底,“越南新娘”却集体失踪了,附近村子娶亲的村民意识到情况不对,这可能是一场精心编制的“骗婚”计划。这些“越南新娘”诈骗彩礼钱涉及金额从9万元到16万元不等,累计近百万元。
 
案件二:
 
高蓬镇的赵某娶的“越南媳妇”只呆了两个月就跑了。因为结婚、付彩礼四处筹借的十几万元也打了水漂,情感和钱财遭受重创。
 
小赵今年28岁,这在当地农村成了大龄男青年,家人和亲戚们都为他娶媳妇的事着急。2017年8月,经媒人介绍去越南相亲,相亲后在女方家里举办婚礼,当时给新娘子买了“三金”等首饰,还在女方家住了两个多月。10月份,小赵带着新娘子回国,回来以后还在家摆了酒席,举办了一场婚礼。
 
采访的过程中,小赵的家人告诉记者,越南冬天平均温度大都是26℃到19℃,不象咱们北方这么冷。想到新娘子怕冷,家里早早的就生上了暖气,电褥子白天晚上全开着,新娘子几乎不下床,也很少出门,出门就是买小食品和可乐。
 
春节前,新娘子说出去打工给越南的妈妈汇些钱,小赵和家人没有同意,不过还是在年前的时候给新娘子家汇了两千元钱。因为“越南新娘”跟小赵和家人语言上不好沟通,新娘子刚来的时候还学说本地话,后来就不学了,和小赵一家人讲话都是用手机翻译着进行沟通。
 
一直到正月十三早上,小赵的妈妈做好早饭,新媳妇说她不吃,就出去了,大家以为她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去了,大概有十几分钟也没回来,家里人出去找没找到,担心她人生地不熟的再走丢了,查监控发现新娘子上了一辆黑色轿车跑了,小赵家人第一时间报了案。
 
小赵的家人说:“这次结婚媒人介绍给了7万,女方3万,走的时候带2万,后来不够又让家里打了几千,回来办酒席花2万多,其它就不说了,我们家是农民,攒点钱不容易,全部积蓄花光了还欠了很多外债。”事发后,听说附近村里娶回来的两个“越南媳妇”也失踪了。
 
警方提示:
 
希望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谈婚论嫁前,需要核查清楚对方身份,遇到身份不明或没有合法证件和入境手续的外籍女子,一定要小心谨慎,从保护自身权益出发,谨防造成金钱和感情上的双重损失。同时,买卖女子还涉及收买拐卖妇女罪。
 
“ 越南女子”骗婚在我国各地都有发生……
 
泰州男子花14万娶了个“越南新娘”,一个多月后突然消失了……
 
最近,泰州兴化戴窑镇派出所陆续接到了多起村民报警,反映家里新娶的越南媳妇才进家门没几天,就突然不见了踪影。
 
泰州戴窑镇沈师傅的大儿子今年28岁了,一月份,经人介绍娶了一位自称广西籍的女子。
 
泰州兴化市戴窑镇元友村村民沈师傅告诉记者:“我当时家里只有八万元,到处去借钱,借了七万元,还买了6条香烟6箱酒,还有糖鞭炮这样就带回来了。”
 
沈师傅说为大儿子结婚共花掉礼金14万元,而全家后来才得知自称广西籍的儿媳,原来是一名越南籍偷渡女。“在家里也扫也煮饭,以为找了一个好媳妇的。”
 
过了不久,附近3名村民得知沈师傅家娶到了越南媳妇,纷纷托他儿媳帮助他们介绍来自越南的女子。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个多月后,这些得到礼金的越南媳妇竟然集体消失了。接到报警后,民警在全镇展开了相关调查,成功抓获五名涉嫌骗婚的越南女子。
 
新娘跑了媒人被抓 越南女子合伙骗婚被驱逐出境
 
越南女子阮某充当媒人和翻译,以结婚为名骗取“彩礼钱”67400元。日前,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判处阮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驱逐出境。
 
被告人阮某系越南人,在广西博白县经营饭店,语言能力比较强,学会了当地的方言客家话,也认识了很多越南老乡,其中前来饭店消费的“阿阮”、“阿王”见阮某会讲客家话,就拉其充当“媒人”,一起合谋“骗婚”。2017年2月3日至26日,被告人阮某经与“阿阮”、“阿王”联系,在短短23天内,先后介绍4名越南女子给广西合浦县公馆镇某村四户村民做老婆,骗取“彩礼钱”共计67400元,其中被告人阮某分得5700元。在整个诈骗链条中,“阿阮”负责寻找结婚对象,让“阿王”负责寻找越南籍女子并带出入境,被告人阮某与“阿王”负责接送越南籍女子并作为媒人和翻译与中国男子商量结婚事宜,所得的钱扣除给新娘外大家平分。
 
结婚后不久,经阮某介绍的4名女子一起失踪,此后再也联系不上。原来当日,4名新娘以做头发为由相约前往镇上,之后集体逃离。被害人打电话给其“老婆”均未得到回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介绍婚姻为名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属共同犯罪,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诈骗活动中,被告人阮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判决:被告人阮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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