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稽查77药企 是否存在药品回扣?
日期:06-05 来源:未知原标题:是否存在药品回扣?财政部将对77家药企进行稽查
北京青年报记者今日从财政部证实,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成立部际协调工作组,将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77家企业被列入稽查检查名单。财监(2019)第18号加急文件显示,包括赛诺菲、施贵宝等国际知名药企和复星医药、恒瑞医药、步长制药、上海医药等A股多家上市药企都在该份检查名单中。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医药企业的费用、成本和收入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其中包括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
据了解,2019年6月至7月开展检查,8月30日前各地需将检查材料上报财政部。检查内容包括:
1.销售费用真实性
销售费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真实发生;
是否存在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
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
会议费列支是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
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2.成本真实性
采购原材料时,是否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
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3.收入的真实性
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是否将高开金额在扣除增值税后又以劳务费等形式支付给医院等机构
或者用于医院开发、系统维护、学术推广等
4.其他
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
库存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发货、款项收取等流程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药品空转现象。
从上述检查内容可以看出,财政部对药企的账务处理非常的熟悉,检查的重点都是药企最怕稽查的地方。
财政部表示,对金额重大、性质严重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进行审理论证,审理意见报经部领导批准后,由财政部、监管局和财政厅(局)依照分工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税务、银保监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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