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刀砍表弟儿女 致一死一重伤被判15年

日期:11-01 来源:未知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2014年7月11日上午,46岁的江西女子李某在北京的暂住地持菜刀先将7岁的表侄砍死,又将8岁的表侄女砍成重伤,午睡惊醒的女儿喊了声“妈妈”后,李某停止行凶,回房纵火并割腕。

  今年7月,因被控犯故意杀人罪,李某在二中院受审。庭审中,李某表示“后悔死了”,愧对表弟一家,李某称对案发时的情况全然不知,感觉脑海中有人与其打架,醒来时已在医院。

  近日,记者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李某今年46岁,江西人,初中文化,她1989年外出广州打工,婚后在京打工,一双儿女已上了大学。

  近3、4年,李某和丈夫与表弟合住在丰台区双林苑小区一两居室内。亲属透露,李某曾做过保姆、小时工、跑过保险,案发前在超市当理货员。

  检方指控,李某于2014年7月11日8时许,在出租屋内,先持菜刀切割7岁表侄冬冬(化名)的颈部等数刀,致其当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又将8岁的表侄女娟娟(化名)的头面部、颈部、双手等处砍伤,经鉴定为重伤。

  李某作案后于2014年7月16日被抓获归案。今年7月8日,被控犯故意杀人罪的李某在二中院受审。面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李某表示没有异议,愧对表弟一家,在看守所时“后悔死了”。

  在庭审持续的2个多小时内,李某几乎一直在低声哭泣,喃喃自语地重复着对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个事,清醒时我已经在医院了。”李某说,事发前在超市上班时,她总听到小孩叫她,却总找不到。此外,头疼和头晕常伴随着她的生活,医生曾告知其患抑郁症,而她的父亲也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被砍成重伤的娟娟(化名)证言显示,事发时,她与7岁的弟弟来京与父母团聚,案发时,她正在房间看电视,弟弟在玩电脑,大妈突然冲进房间,关上门后用刀砍弟弟,娟娟随后跑出房间,李某追跑到窗前将娟娟抓住,用左手搂住娟娟的身子,右手割其脖子。

  后经鉴定,娟娟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李某女儿证言显示,案发时正在睡午觉的她被娟娟的尖叫声惊醒,对着母亲喊了声“妈妈”后,李某放下刀回屋,当时“眼神异常”,回房不久,屋内开始冒烟。后李某女儿抱出弟弟和母亲,并在邻居帮忙下一同将火熄灭。

  李某女儿称,进入房间时,母亲已昏迷。经鉴定,李某诊断为心境障碍,作案时处于抑郁发作,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据悉,在开庭两天前,两家在法院的调解下,就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和丈夫赔偿表弟一家各项损失50万元。

  法庭上,双方亲属均证实,两家人并无矛盾,平时合租在丰台区一间小两居内,相处融洽,还用打工赚的钱在老家买了相邻的新房。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李某作案时处于抑郁发作,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李某和丈夫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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